1、房屋的赠与合同,无需做公证吗
房屋的赠与合同,确实不强制需要做公证。
依据《民法典》的有关规定,房子赠与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,公证与否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。这意味着,只须赠与人和受赠人达成一致,并签署了赠与合同,该合同即具备法律效力,不需要经过公证程序。
虽然公证不是必经程序,但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,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,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。这一规定为赠与人提供了肯定的灵活性,但同时也会对受赠人的权益产生影响。
因此,法律快车提醒,在实质操作中,是不是选择公证,需要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和需要来决定。
2、赠与合同未经公证能否撤销
赠与合同未经公证,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确实可以撤销赠与。这是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八条所明确规定的。
1.假如赠与合同未经公证,且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给受赠人,那样赠与人有权单方面撤销该赠与合同,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。
2.假如赠与合同已经经过公证,或者具备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,那样赠与人则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。
3、房子赠与合同怎么样才有效
房子赠与合同要有效,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.房地产赠与人需要是出于我们的真实意思表示推行赠与行为。这就需要赠与人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可以对我们的行为负责,并明确表达我们的意愿。
假如赠与人因某种缘由(如精神异常、被胁迫等)而做出了非真实意思的赠与行为,那样该赠与合同可能是无效的。
2.房地产的赠与人需要拥有对该房地产的所有权。这是赠与行为可以合法有效的首要条件。假如赠与人并不拥有该房地产的所有权,或者其所有权存在争议,那样他所推行的赠与行为可能是无效的。
综上所述,房子赠与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所有权情况。只有当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,赠与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。